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市民购药*策

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

市民购药*策的通告

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发挥全市药店“哨点”监测作用,现调整市民购药*策,通告如下:

1

市民进入零售药店购药需配合落实“三查验”(进店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出示粤康码行程码)。港澳人士等因无内地手机号码导致行程码无法显示的,可免于提供行程码。体温超过37.3℃、粤康码为“*码”或“红码”的人员,请勿在药店购药自行服用,应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诊。

2

全市加强对37种上呼吸道药品(详见《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》)的销售管理。市民在购买上述药品时,应在“三查验”基础上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核酸检测记录,配合药店工作人员拍照留存,并登记身份证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代购药品的,需同时提供实际用药人和购药人相关信息及截图。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,次日全天视为有效。

3

即日起,各区不再对37种上呼吸道药品实施停售、定点销售措施。

上述*策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进行调整,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、配合。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对药店的监督,一旦发现违规行为,请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
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年1月30日

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

一、中成药

序号

药品通用名

1

风寒感冒颗粒

2

(复方)感冒灵(所有口服剂型)

3

感冒清热颗粒

4

感通片

5

连花清瘟胶囊(颗粒)

6

四季感冒片

7

小柴胡颗粒(片)

8

金花清感胶囊

9

疏风解*胶囊(颗粒)

10

双*连(所有口服剂型)

11

抗病*口服液

12

清开灵(所有口服剂型)

13

蓝芩口服液

14

维C银翘片

15

复方银翘氨敏胶囊

16

痰热清胶囊

17

克感利咽口服液

18

(复方)板蓝根(所有口服剂型)

19

羚羊角胶囊

20

羚羊清肺颗粒

二、化学药

序号

药品通用名

1

阿咖酚散

2

安乃近片

3

氨酚咖那敏片

4

氨酚烷胺那敏胶囊

5

氨咖*敏胶囊

6

氨麻美敏片

7

布洛芬(所有口服剂型)

8

酚咖片

9

酚麻美敏片

10

复方氨酚肾素片

11

复方氨酚烷胺片(胶囊)

12

复方氨酚溴敏胶囊

13

(复方)对 酚(所有口服剂型)

14

氯芬*敏片

15

奥司他韦(所有口服剂型)

16

利巴韦林(所有口服剂型)

17

吗啉胍片

备注: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。

—END—

责任编辑:刘宾山

执行编辑:吴韵

来源: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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